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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医药的16项内容

发布时间:2016-04-18 浏览次数:643

  医药网3月21日讯 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其对未来五年健康中国的建设提出了主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十三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医药经济报》记者梳理发现:在十三五规划指标中,增加了“科技创新”部分,在民生领域,则减去了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指标要求。此前《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1、科技创新
 
  1、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强化宇宙演化、物质结构、生命起源、脑与认知等基础前沿科学研究。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若干国际创新合作平台。
 
  2、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网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深入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
 
  3、瞄准国际科技前沿,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布局一批高水平国家实验室。加快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科学领域和部分多学科交叉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先进设施组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2、人才优先发展
 
  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社科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改革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引导推动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3、拓宽发展新空间
 
  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推动高端装备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扩大服务出口,健全售后保养维修等服务体系,促进在岸、离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
 
  4、制造强国
 
  1、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2、加强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技术验证和示范推广,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鼓励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
 
 
  5、精准医疗新增长点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与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精准医疗、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智能材料、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6、开放医疗、商贸物流领域
 
  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扩大金融、医疗、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放,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清理各类歧视性规定,完善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医疗、托幼、养老等领域发展的政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竞争性购买第三方服务。
 
 
  7、健康扶贫
 
  对因病致贫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全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贫困县的对口帮扶。
 
  8、全面深化医改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降低运行成本,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将已上市创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列入医保目录。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强化全行业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优化从医环境,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9、全民医疗保障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改革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平衡。
 
  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
 
  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
 
  10、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控、儿科等薄弱环节能力建设。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有效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
 
  加强全民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养。
 
  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建设。
 
  加强国民营养计划和心理健康服务。
 
  11、重大疾病防治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8/10万,基本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消除疟疾、麻风病危害。
 
  做好重点地方病防控工作。
 
  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
 
  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
 
  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12、妇幼卫生保健及生育服务
 
  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
 
  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大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为7.5‰、9.5‰、18/10万。
 
  13、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推动功能整合和服务模式创新。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实施家庭签约医生模式。
 
  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
 
  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和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培养使用计划,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通过改善从业环境和薪酬待遇,促进医疗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
 
  全面实施临床路径。提升健康信息服务和大数据应用能力,发展远程医疗和智慧医疗。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名。
 
  14、中医药发展
 
  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建立中医古籍数据库和知识库。
 
  加快中药标准化建设,提升中药产业水平。建立大宗、道地和濒危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
 
  支持民族医药发展。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
 
  15、全民健身
 
  实施全民健身战略。
 
  发展体育事业,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
 
  16、食药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独立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审评机构。
 
  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
 
  加快完善食品监管制度,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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