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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基药使用比例敲定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次数:434

卫生部部长陈竺昨日透露,新版基药目录已经通过评审,囊括了500多种药物;但陈竺没有透露何时发布该目录,只是强调新版基药目录未来还需要几个月时间来准备配套措施。

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307种药。

针对目前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不合理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卫生部试图规范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

1月7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说,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各地要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至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法恰逢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前夕。去年底,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表示,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程序,近期就能够公布。据证券时报网消息,陈竺昨日透露,新版基药目录已经通过评审,囊括了500多种药物;但陈竺没有透露何时发布该目录,只是强调新版基药目录未来还需要几个月时间来准备配套措施。(编注:外界此前普遍认为,新版基药目录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之一,在于卫生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存在分歧,卫生部此次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一些品种价格比较贵,这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受到比较大的压力。)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教授胡善联昨日称,之前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动议多次被提出,但这是首次公布了目标比例,将推动医院合理用药,不过,定如此高的使用比例值得商榷。

上海医院管理协会副会长金其林表示,目标提出不难,但要落到实处需要更多配套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即将出台的新版基药目录应该会配套具体规定。

比省区所定标准高

根据2009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及配套政策,所谓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此前,全国范围内虽无统一规定,但部分省份曾公布其对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基本药物使用比率要求。据早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包括浙江、安徽等在内的十余个省份提出过相关要求,其多规定二级医院基药销售金额占药品销售总额占比需达到25%-35%,而三级医院标准则集中在15%-25%区间内。

早报记者未能查到有关上海的具体比例要求,但上海的相关工作也在推进。《文汇报》1月5日援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说法称,上海将推进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实际上,二三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之举在上海早已铺展开。上海市一家二级医院的管理人员向早报记者透露,除了个别承担特殊人群医药任务的医院,市内大部分二、三级医院在基药使用上面都还可以,并且一定的比例对于医院而言并不是“难事”;上海地区的医院出于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需要,会主动使用一些基本药物。

胡善联称,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307种药,而上海市又增补了381种;根据调研的情况,上海市二级医院对这些药物的使用比例约为25%,三级医院的这一数字为17%。

与各省已有的规定相比较,卫生部此次提出的二三级医院使用比例目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应该在基本药物逐步使用扩展中确定一个比例,而不是直接确定好目标,卫生部的(目标)比例可能有点高。”胡善联说。

据胡善联透露,即将出台的新一期目录有所扩容,大约为500多种药,在儿童用药以及抗肿瘤药方面有所增补,对病种的覆盖面增大,令二三级医院选择面扩大。即便如此,品种扩容情况也未必能令二三级医院达到卫生部的高目标。

上述医院管理人员也坦言,治疗药物选择上不能为了选基本药物而选基本药物,与国外同类型药相比,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产品疗效有时难以等同,满足不了一些治疗需求。

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综改试点覆盖半数县

“相对于其他药物,基本药物是零差率销售(注:按药品进价销售),提高其使用比例会使医院从药上的收益变少,医院便会从医疗服务上补偿相应的收益,提高一些医疗费用。”前述二级医院的管理人员说。

胡善联认为,医药分开是医改的一个方向,医院从药上得到收益会逐步减少,只能从一些医疗服务项目上进行收益。

国家卫生投入的增长,或许也是医院保持收益的一个基础。金其林说,医药卫生资金的盘子在扩大,总有途径流向医院。

值得注意的是,陈竺在昨日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称,2015年底在90%的县级公立医院和全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目前,全国已有600多个县的10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推进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按卫生部的计划,2013年,将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达到全国县总数50%以上。

另据新华社1月6日消息,1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李克强提出,“在深化医改中,要通过创新运行、管理、人事、分配等方面的制度,破除‘以药补医’,合理调整利益格局。”

部分药品“降价死”

对于医药供应方——药企来说,势必受二三级医院基药使用比例提高之举的影响。

华南某上市药企营销总监接受早报采访时表示,对于已中标基本药物生产的企业而言,这种规定实际上帮助了它们进一步拓展市场,有了增加销售量的可能性;但对于一些此前目标市场为二三级医院的企业,特别是国外药企而言,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的联动可能会使其陷入纠结。

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的数据,在2009版的基本药物目录中,涉及其成员企业产品有71个品种。但在很多省的基本药物招标中,外企并未参加。

“如果基本药物不蚕食原有市场,国外药企可能不会思考太多。”上述总监解释称,但外企要中标基本药物就要降价,原有单件产品的利润下降。

陈竺昨日说,尽管目前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只有50%左右。此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药品价格虚高和流通成本巨大,不仅造成药品和耗材等医疗资源浪费,增加了医保基金的透支风险,也成为腐蚀卫生队伍、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不信任的重要因素。”

他还指出,儿童用药、血液制品等部分药品生产供应不足以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不完善,造成“降价死”和配送不及时,影响了临床用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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