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05 浏览次数:443
国家药监局等四部委即将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医药产业升级,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兼并重组、严格药品委托生产资质审查和审批、设立企业退出机制、对通过新版认证的药品招标采购给予优惠等六个方面。
12月3日第22届中国医药企业营销高峰论坛上了解到,国家药监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四部委近日将发布《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国务院等相关文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 m p),切实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使医药产业跃上新的台阶。
截至2012年11月30日,699家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了新修订药品g m p认证。但记者了解到,这离预期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有的地方推进较慢,少数企业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无菌制剂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
“我们在进行新修订药品g m p摸底调研中发现,很多企业并未充分意识其重要性,打算在期限内的某年扎堆申请认证,而国家层面也缺乏足够有力的政策鼓励企业改造。”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翁新愚表示,新修订药品g m p的贯彻实施要坚持标准不降低、时限不放宽的要求,以实现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