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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规范线上平台经营!垄断、价格违法、违规销售将严打!

发布时间:2022-01-16 浏览次数:378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聚焦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行业普遍认为,药品销售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重拳整治电商平台存在的垄断、价格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是适应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规范价格行为
 
  大数据杀熟、过度补贴将严惩
 
  贯彻“四个最严”精神,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抓好药品经营监管工作,对于维护医药市场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方兴未艾的线上药品销售终端作为其中的细分领域同样难以独善其身。
 
  近年来,医药电商平台常见的大数据杀熟、通过补贴大打价格战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去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重拳整治电商平台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要求给予警告,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本次《意见》要求,完善治理规则,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制定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事实上,消费者已经对线上平台的诸多营销手段深恶痛绝。此前,对于线上电商平台“大数据杀熟”涉及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风险,公众给予了强烈关注。同时,线上利用平台补贴大打“价格战”,也是线上医药零售行业惯用的营销手段。去年6月,面对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头部医药电商凭借先发优势构建起来的市场高地,后来者百度健康推出“全家健康节”首次参战618,拿出10亿津贴掀起了医药电商的补贴大战,让线上渠道的“价格战”愈演愈烈。
 
  有调研数据显示,消费者网上药店购药的驱动因素中,除了“送货上门/在家就可以购买到产品”(72.1%)这一选项最具吸引力之外,“价格优惠”(72.0%)也会对消费者购药决策带来影响。
 
  市场人士预期,随着医药零售市场扩容、竞争不断加剧,部分依靠价格竞争的医药电商平台以过度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违规行为,已经造成不公平的经营环境,新政策发布,表明了国家监管部门对构建良性市场生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鲜明立场。
 
  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约束平台扩张欲望
 
  随着互联网发展,流量和用户向行业头部集中,催生出诸如美团、京东、阿里、百度、腾讯等一系列大平台,进一步引发市场格局变化。疫情催生药品、防疫用品等消费需求爆炸性增长,线上购药进一步加剧行业对于各大平台垄断行为的担忧。
 
  去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大楼正式挂牌。同一天,《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重磅发布。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被视为反垄断执法体制的重要升级,执法力量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本次《意见》同样明确,将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
 
  事实上,此前已有部分大平台遭遇监管重拳。去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不久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赔偿饿了么约35.2万元。其实,从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拳出击反垄断以来,除阿里巴巴、美团外,包括腾讯、百度、滴滴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也相继受到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政策进一步收紧,如何在合规的大前提下取得平衡或许才是未来站稳市场的重点,只有良性的竞争才能有长远的发展。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我国要实现由“大”到“强”和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对市场公平竞争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第四终端”合规发展
 
  重拳打击违规销售
 
  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医药分家、医保控费、带量采购、药占比控制等多措并举,医药行业监管制度改革不断落地,进一步压缩了院内市场空间。如今,在院外医药零售市场,患者已经从关注价格到关注疗效,从关注可及性到在乎专业性,再加上不断升级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全场景竞争进一步模糊了线上线下界限。
 
  同时,疫情改变了公众的购药习惯。数据显示,2020年药品零售线上销售额比上年增加591亿元,增长率高达59%,而线下药店销售额虽达到4316亿元,增长率仅为6%,线上增量的绝对值约是线下的2.4倍。天猫和京东平台上200多家药店销售数据显示:从2020年5月开始,网售处方药迅速飙升,月均销售额达5亿元左右,2021年5月最高接近15.1亿元。
 
  然而,在“第四终端”平台经济蓬勃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无资质的主体违法售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和宣传信息、配送环节存在隐患等,网络销售的虚拟性、隐蔽性、跨地域特点,也带来了更大的监管挑战。
 
  《意见》提出,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平台未对销售商品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实施审查等问题,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产品召回相关义务。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中国药品“第四终端”作为线上药品销售入口,相比已经成熟的实体药店业态,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全新产业增长极,互联网的固有特性为线上平台药品销售合规经营带来许多新问题,不规范的电子处方与违规网售行为时有出现,为确保消费者网购药品安全,国家正在全面升级互联网平台经营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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